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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 含税总价
建筑面积 影响契税档位
持有年限(影响增值税 + 个税)
买方为家庭第几套
≤ 140㎡ 1% · > 140㎡ 1.5% · 财税〔2024〕16 号公告 2024-12-01 起
纳税地点(影响附加税费档位)
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
能提供完整准确原值凭证 → 应据实;不能提供 → 税务机关核定。这是征管口径,非纳税人自选;本工具同时提供两种试算模式方便对照,实际适用以当地税务征管为准。
核定征收率 多数城市 1% · 部分 1.5% / 2% / 3%
%
卖方应缴
增值税 3% ¥0.00
附加税费 12% ¥0.00
个人所得税 核定 1% ¥0.00
印花税 免征 ¥0.00
卖方小计 ¥0.00
买方应缴
契税 1% ¥0.00
印花税 免征 ¥0.00
买方小计 ¥0.00
税费总计 ¥0.00
实时公式

二手房交易税费涉及卖方的增值税、附加税费、个人所得税,以及买方的契税;双方印花税均免征。本工具按截至 2026 年现行口径(含 2024-11 增值税新政、2024-12 契税新政),一屏算齐双方应缴税费,并标注每项的法律依据。

增值税:满 2 年免征 · 不满 2 年按 3%(2026-01-01 起)

自 2026-01-01 起全国统一新口径:

持有年限增值税
不满 2 年3% 征收率全额计税(成交价 ÷ 1.03 × 3%)
满 2 年(含)免征

政策沿革

  • 2024-11-18 起:取消北上广深”普通住宅 / 非普通住宅”分档,全国统一按 5% 全额征收(满 2 年免)
  • 2026-01-01 起:征收率由 5% 下调为 3%(满 2 年免征不变)

工具按持有年限自动切换:不满 2 年时按 3% 拆价税、计算增值税并联动附加;满 2 年时直接置 0、附加跟着归零。

契税:140㎡ 分档(2024-12-01 起)

财税〔2024〕16 号公告把原 90㎡ 分档改为 140㎡,且不分一线非一线

第几套≤ 140㎡> 140㎡
家庭唯一住房(首套)1%1.5%
家庭第二套1%2%
三套及以上3%(法定,无优惠)3%

注意契税计税基数为不含税价(增值税前的成交价),财税公告 2016 年第 23 号——“出让方为契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额,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”。

个人所得税:核定 vs 据实,“满五唯一”免征

两个条件同时成立时免征个税

  • 卖方个人取得房屋满 5 年
  • 该房屋是卖方家庭唯一生活用房

不能免征时按下表两种口径算,实际适用以当地税务征管为准: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(购房合同、契税完税证、装修发票等)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,应据实征收;不能提供完整凭证的,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

计征方式公式适用
核定征收不含税价 × 1%(部分城市 1.5%–3%)凭证不全或计算困难(多数二手房交易实际适用)
据实征收(不含税价 − 原值 − 本次附加税费 − 合理费用) × 20%凭证齐全、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

据实扣减口径(依据国税发〔2007〕33 号 + 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):

  • 房屋原值: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 + 缴纳的相关税费(含上次契税、印花税、综合地价款等)。商品房、自建住房、已购公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原值口径不同
  •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:本次卖方实缴的附加税费(城建 + 教育 + 地方教育);本次增值税不可扣
  • 有关合理费用:装修费(凭票,商品房上限 10% / 公有房和经适房 15%)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中介费/手续费等。注意:上次契税属”原值”项,不在合理费用中重复填

工具同时提供两种试算模式,附加税费由工具自动扣减,原值/合理费用由你输入。差额为负时按 0 计算(不能倒拿退税)。本工具是测算器,实际申报口径以当地税务征管为准

附加税费:跟随增值税

附加 = 增值税 ×(城建税档位 + 教育费附加 3% + 地方教育附加 2%)。

满 2 年免征增值税时,附加同步为 0。城建税档位由卖方所在地决定:市区 7% / 县城镇 5% / 其他 1%——大多数城市市区即 12% 总附加率。

印花税:双方均免征

依据财税〔2008〕137 号——“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”。该政策延续至今。仅适用于个人住房交易;商铺、写字楼、企业间交易不享受。

工具不覆盖

  • 中介费(一般 1%–3% 协商)、过户登记费(80–550 元/套)、评估费贷款服务费
  • 车位 / 商铺 / 写字楼——增值税率、契税口径与住宅不同
  • 赠与 / 继承 / 司法拍卖取得后再卖——原值认定、契税口径与一般交易不同
  • “认房认贷” / “家庭唯一” 的判定——各地实操口径不同,需先在当地房管/税务部门确认套次和唯一性,再用工具算金额

📍使用场景

  • 卖房前预估到手知道挂牌价、持有年限和是否唯一,5 秒看清要扣多少税、最终能拿回多少。
  • 买方算落地总价总价 + 契税 + 中介,一屏出账,避免被中介按"惯例口径"多算。
  • 满五唯一 vs 满二非唯一对比同一套房按两种口径分别算一遍,直观看到差几万到几十万。
  • 契税 140㎡ 分档边界房子刚好 138㎡ 还是 142㎡,契税差 0.5%–1% 个百分点;卡边界先验证。

常见问题

持有满 2 年到底从哪天起算?

一般以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(取较早者)。继承、赠与取得的房屋,从原房主取得之日起算。"满 2 年"指24 个月,不是"跨 2 个自然年"——2024 年 3 月买、2026 年 3 月卖才算满 2 年;2024 年 12 月买、2026 年 1 月卖只能算 1 年多。

满五唯一是指卖方家庭唯一,还是买方?

卖方家庭名下唯一的生活用房(不含商铺、车位、写字楼),且卖方个人取得满 5 年。"家庭"=卖方本人 + 配偶 + 未成年子女。判定按省级行政区范围内的住房(部分城市口径不同,最终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)。满五唯一两个条件同时成立才能免个税,缺一不可。

契税 140㎡ 怎么算的,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?

建筑面积(房产证上"建筑面积"那一栏),不是套内、也不是公摊面积。140㎡ 是——140㎡ 整按 ≤140 档(首套 1%、二套 1%)。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公告 2024 年第 16 号(2024-12-01 起执行)把原 90㎡ 分档改成 140㎡,且不分一线非一线——北上广深与其他城市对齐。

"第几套"是怎么认定的?

家庭(夫妻 + 未成年子女)在购房所在城市已有住房套数认定("认房认贷"政策的"认房"部分)。各地实操:成都、长沙等部分城市仅"认房";北京、上海等仍"认房认贷"——离婚后不久买房也算二套。本工具不替你判断,由你按当地房管/税务部门口径勾选。

个税核定 1% 和据实 20%,差异在哪、何时适用?

适用次序按征管口径:能提供完整准确凭证(购房合同、契税完税证、装修发票等)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,应据实征收 20%;不能提供的,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(多数城市 1%,部分 1.5%–3%)——这是征管口径,不是纳税人自选金额对比:据实通常在买入价高、持有期短、亏本卖房时更低(差额小甚至为负);核定通常在买入价远低于现值(早期低价购入)时更低。本工具同时提供两种测算模式,方便对照本次交易在两种口径下的数额,实际申报以当地税务征管口径为准

房屋原值具体怎么填,要不要把上次契税算进去?

要算进去——依据国税发〔2007〕33 号,商品房原值 = 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 + 缴纳的相关税费(含上次买入时的契税、印花税等)。所以"原值"输入框应填:上次买房合同价 + 上次契税 + 上次买入相关税费。不要把上次契税重复填到"合理费用"里——合理费用是装修、贷款利息、中介费这类"持有/转让过程中"的支出,而非"购入时"的支出。其它房屋原值口径:自建房=建造费 + 取得产权时税费;已购公房=房改成本价 × 套内面积 + 原产权单位收取的所有权转让收入;经济适用房=原房价 + 综合地价款;拆迁安置房=拆迁户实付购房价 + 相关税费。

北上广深和其他城市的口径还有差异吗?

截至 2026 年口径基本统一:增值税 2024-11-18 起全国不分普通/非普通住宅、2026-01-01 起征收率全国统一下调为 3%(满 2 年免征);契税 2024-12-01 起全国 140㎡ 同档。剩余差异主要在:(1) "认房认贷"判定二套口径;(2) 个税核定征收率(1%/1.5%/2%/3% 视市/区);(3) 卖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核查范围(省级 vs 全国)。这三项工具不替你判断,由当地实际口径决定后用工具复算金额。

中介费、过户登记费、贷款服务费要不要算进去?

不算。这些是市场化收费,不是法定税费,因城因机构差异极大(中介费一般 1%–3% 由双方协商、登记费 80–550 元/套、贷款服务费 0.5%–1%)。本工具只算法定四税一费(增值税、附加、个税、契税、印花税),其它费用请单独再加。

价税分离时,契税基数为什么是不含税价不是成交价?

契税计税依据剔除增值税—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3 号:"出让方为契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额,不计入契税计税依据"。换算关系:满 2 年免增值税 → 不含税价 = 成交价;不满 2 年 → 不含税价 = 成交价 ÷ 1.03(自 2026-01-01 起 3% 征收率,此前为 ÷ 1.05)。所以同样 200 万的成交价,不满 2 年时契税基数约 194.17 万,比成交价少约 2.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