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情形对应不同补偿系数(N / N+1 / 2N / 0)。先选准情形,再算金额。
经济补偿金计算器 基于现行《劳动合同法》及《实施条例》,按十种离职情形自动判断 N / N+1 / 2N / 0 系数,结合工龄、月平均工资、最低工资保底和当地社平 3 倍上限算出实际应得金额,并附上每一笔的法条出处。
| 系数 | 含义 | 法条 |
|---|---|---|
| N | 工龄(年)× 月平均工资 | 第47条 |
| N+1 | N 加 1 个月(代通知金,按解除前一月工资) | 第40条 + 实施条例第20条 |
| 2N | 违法解除赔偿金,2 倍经济补偿 | 第87条 |
| 0 | 员工主动辞职(无被迫情形) | 第46条不含 |
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;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计;不满 6 个月按 0.5 个月计。例如工作 8 年 7 个月 → 9 个月;工作 7 年 4 个月 → 7.5 个月;工作 4 个月 → 0.5 个月。本工具按入职日和离职日精确计算到天,自动套用临界规则。
《实施条例》第27条规定: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的,按当地最低工资计。低薪员工(实习转正前低薪、餐饮零售一线、孕产期病假减薪等)不必担心被低算。本工具的”当地月最低工资”输入项即用于此校验。
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,按 3 倍社平计算工资基数;且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。这条专门约束高薪员工,月工资 ≤ 3 倍社平的不受影响。“当地”指劳动合同履行地,跨省工作时填实际工作地的社平数据。
普通用户最容易踩的坑:+1(代通知金)按解除前一个月工资算,不是月平均工资。这是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20条明确规定的。所以本工具在选”不胜任工作(未提前通知)“等 N+1 情形时,会单独让你填”解除前一月工资”,避免和 N 的 12 月平均工资混用。
经济补偿在 当地年社平 3 倍 以内免税;超出部分按综合所得税率表 单独计税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(财税〔2018〕164号)。这是补偿金独有的优惠政策,比工资奖金免税额大得多。竞业限制补偿、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经济补偿,不享受这条优惠。
本工具按现行《劳动合同法》(2008 年起)统一规则计算。2008 年前的工龄在部分情形下(如协商解除)旧法封顶 12 个月,各地仲裁口径不一,涉及金额较大时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机构。涉外/外籍员工、国企事业单位、工伤致离、退休返聘等特殊情形未覆盖。结果仅供参考——实际以工资条流水、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为准。
按 解除前一个月的工资 计算,不是月平均工资——这是 N+1 与 N 的关键差异,也是普通用户最容易踩的坑。依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20条:"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代通知金,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"。所以解除前一个月若刚加薪,+1 那部分会比 N 高;若刚扣绩效或休假少发,+1 反而比 N 低。本工具在选 N+1 情形时会单独让你填"解除前一月工资",避免和平均工资混用。
N 是经济补偿(合法解除时支付),2N 是赔偿金(违法解除时支付),二者性质不同、不同时主张。常见的违法解除:单位以"无理由"开除、不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/40/41条任何一种法定情形、规章制度本身违法、未履行通知工会等程序。员工被违法解除可二选一:要求恢复劳动关系(继续履行合同 + 工资差额),或不要求恢复 → 主张 2N 赔偿金。多数情况选 2N 更现实。注意:仲裁请求里只能写一个,错写"经济补偿 N + 赔偿金 2N"会被驳回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规定: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;6 个月以上、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(即 1 个月);不满 6 个月按 0.5 个月计算。所以工作 8 年 7 个月 → 9 个月;工作 7 年 4 个月 → 7.5 个月;工作 4 个月 → 0.5 个月。"满 6 个月"是临界点:6 个月零 1 天就按 1 算,而不是 0.5。本工具按入职、离职日期精确计算到天,自动套用规则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第3款: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 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;《实施条例》第27条进一步明确:"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 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"。所以年终奖、加班费、绩效奖金、住房补贴、餐补统统计入。社保公积金的"个人扣缴部分"也算(按"应发"而非"实发")。最低工资保底:第27条同条还规定,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的,按当地最低工资计——保护低薪员工不被低算。本工具支持填入"当地月最低工资"自动校验,多数地区每年 4-7 月发布新标准,可在当地人社局官网查到。
高薪员工的 "双重封顶":月工资 >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× 3 时,月工资按 3 倍社平计;同时年限最多算 12 年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第2款)。比如月薪 5 万、当地社平 1.2 万、工龄 18 年:基数 = 1.2 × 3 = 3.6 万(不是 5 万),月数 = 12(不是 18)→ N = 3.6 万 × 12 = 43.2 万。月工资 ≤ 3 倍社平的不受这条限制,年限按实际计。"当地"指劳动合同履行地,跨省工作以实际履行地为准。
有专项免税额:当地上年度 年平均工资 3 倍以内 的部分 免征个税(财税〔2018〕164号)。例如当地年社平 12 万,3 倍 = 36 万,补偿金 50 万 → 36 万免税、超出的 14 万 单独按综合所得税率表 计税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——这是和工资奖金的关键区别。所以 36 万免税额下的补偿全额到手;超过部分查综合所得税率表(3%-45% 七档),可能比月薪个税还低。注意:竞业限制补偿金、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都不属于经济补偿,不享受这条免税,按正常工资薪金计税。